班級財產管理制度
一、 目的:
進一步培養學生熱愛集體、愛護公物、講究文明的良好行為習慣和學生自我管理能力,保持教室的整潔美觀,創造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,切實加強學校財產管理。
二、要求:
1. 人人有責,保管好班級財產(指投影機、計算機、視頻展示儀、電視機、電風扇、桌、凳、門、窗、玻璃、日光燈等)。
2. 保持教室課桌、凳排放整齊,不在桌、凳上亂涂寫,亂刻劃。
3.保持教室門、窗的清潔、完好。
4. 班級財產管理由班主任落實學生專人負責。如需修配或更換,必須由班主任報總務處,經總務處審核后,視損壞情況進行核實、統計。
5.}班級財產的管理情況作為對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據之一。
三、檢查:
1. 班級財產由總務負責配備完好,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,由班主任驗收簽字即日起執行本制度。
2. 班級財產管理原則上期限為一學年。由總務處定期對班級財產進行檢查,學期結束進行統一檢查,并將檢查結果公榜通報。
3.學年末,由總務處、年級組長對各班財產進行檢查、驗收并公榜通報。
四、財產的修配與賠償:
1. 班級財產在使用過程中屬正常壞損,由總務處按規定進行維修。維修經費,超出部分在班委費中扣除。
2. 屬管理不善,人為造成財產損壞,維修經費由班級自理。
3. 對故意損壞財產者,視情節輕重和損壞程度進行賠償,由損壞者個人負擔。
4. 對損壞公物情節嚴重者,除賠償外,并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。
武漢市實驗學校
總務處